40多歲的黃女士(化名)是一名護工,下班後會去朋友的按摩店做工,幫忙收銀。近日她在這家位於布朗士的按摩店做工時,剛收下錢就被臥底警察逮捕,銬回警察局。雖然當晚就被放出來,但是她仍收到法庭傳票,並被控紐約州刑法(Penal Law)230.00賣淫罪(Prostitution)。黃女士至今驚魂未定,請朋友胡女士(化名)於5日來到美國福建同鄉會法律諮詢,幫她詢問律師如何處理。律師表示,一旦罪名成立,將給黃女士日後考公民帶來障礙,建議她找精通刑法和移民法的律師為其辯護。
胡女士5日介紹,黃女士從事護理工作已經多年,上班時每天工作六小時,下班後去朋友的按摩店做收銀。幾天前的一個晚上七、八時左右,她在按摩店裡照常做工,收下一名外族裔男顧客的現金後,此顧客突然亮明警察身分,將她和其他工作人員逮捕,押回警察局。雖然黃女士堅稱自己有其他工作,只是去幫工,不知道此按摩店有任何違法行為,但她仍被控刑法230.00賣淫罪。根據該法律,參與或同意為他人提供用金錢作交換的性服務者被視為有賣淫罪。
「她有穩定的工作,以為這家店沒有涉黃,為什麼把她也抓了呢?」胡女士表示,黃女士近日非常擔心,不知道如何解決此事。
律師戴禺說,臥底警方執法前已經做過調查,在此按摩店做工已經有一段時間的員工,即使只是幫人經營,但不可能不知道店裡是否涉及性交易。「一旦涉及賣淫、販毒和欺詐,即使判刑不到一年,只要罪名成立,就會對涉案者的移民身分造成影響,有此案底將導致其無法從綠卡身分轉為公民」,也可能導致綠卡被沒收。
戴禺建議黃女士找精通刑法和移民法的律師為其辯護,以免出現認罪減刑(plea bargain)時沒有完全擺脫賣淫罪名的情況,留下案底。
- Feb 10 Sat 2018 18:15
華女按摩店收銀 被捕憂入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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